近日,一名市民向黨報熱線反映,前段時間,自己70多歲的父親因為和鄰居的糾紛而被趕來的民警戴上手銬帶到了藥山派出所。在藥山派出所期間,老人受到部分人身限制,對他的身體造成一定損害。對此,天橋公安分局相關人士表示,給老人戴上手銬是由于當時老人的情緒無法控制,且當著執(zhí)法警察的面張口咬人,必須采取一定的強制性手段進行制止。而對于家屬反映的老人在藥山派出所期間受到的人身限制等問題,截至記者發(fā)稿時,相關單位沒有作出明確回應。
據市民李女士介紹,自己的父親李先生居住在西苑小區(qū)二區(qū)一座居民樓的一樓,8月11日上午9點左右,由于自己晾在院中的衣服被四樓鄰居潑下的污水弄臟,他前去勸說。但隨后住在四樓的一名王姓男子開始對父親進行辱罵。李先生回到一樓家門口時被王姓男子和其表弟堵住并進行毆打。李先生在鄰居的幫助下回到家中,當時王姓男子的表弟聲稱“已經找110了”。
李女士表示,當天110民警到來后,由于此前曾被兩人毆打,李先生氣急地打了王姓男子一下。沒想到前來的民警在沒有詢問的情況下便給李先生戴上了手銬,并將其帶到藥山派出所。從上午10點到下午5點李女士趕到為止,李先生一直被銬著,其間不僅沒有詢問、調解,也不允許飲水、進食、給家屬打電話。另外,李先生有十多年的心臟病史,治療心臟病的藥物當時不被允許服用。
此后,李先生出現(xiàn)了心臟病加重的情況,不得不住院治療,李女士提供了李先生8月13日在醫(yī)院的門診病歷作為證明。沖突發(fā)生后,經法醫(yī)鑒定,李先生的傷情屬于輕微傷。8月11日當晚,李先生的親屬趕到藥山派出所,觀看事發(fā)時的錄像之后,李女士質問,該沖突本是一起鄰里糾紛,當事民警怎能在沒了解事情經過的情況下就給老人戴上手銬并帶到派出所?另外,其家屬認為,在藥山派出所時,對李先生的一系列人身限制已經涉嫌違法。此前,家屬已經多次找藥山派出所有關負責人,要求對事件重新調查并依法處理。
近日,藥山派出所已經做出了對王姓男子和其表弟行政拘留的處罰,同時也要對李先生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對于給李先生的處罰,其家屬表示無法接受。
根據李女士反映,記者與天橋公安分局取得聯(lián)系。據天橋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時給老人戴手銬的原因是民警到來后,老人的情緒非常激動,處于無法控制的狀態(tài)。當著執(zhí)法人員的面,老人不但不聽勸阻,反而張口咬對方。對于這種行為必須采取一定的強制性手段進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