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搭乘航班從白云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海關查獲其行李中攜帶含可卡因的白色粉末610.1克。娜娜因此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構成走私毒品罪,昨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驅逐出境。
經(jīng) 廣州中院審理查明,2015年7月18日,娜娜為獲取2500美元報酬,從境外乘坐航班抵達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娜娜過海關時走無申報通道,未向海關申報任 何物品,海關工作人員從其行李箱內(nèi)手提電腦夾層查獲白色粉末狀物品1包(經(jīng)檢驗,凈重610.1克,檢出可卡因含量為49.0%)。
據(jù)娜娜供述,案發(fā)之前一年,她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外籍男子S(化名),去年7月,娜娜因為想?yún)⑦x世界小姐而找S借錢,S遂要她幫忙帶一臺藏有毒品的手提電腦到廣州交給一個朋友,由S提供往返機票、住宿費,事成之后S的朋友還會給她2500美元報酬,娜娜答應了。
廣 州中院認為,被告人娜娜走私毒品可卡因數(shù)量大,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娜娜歸案后,如實供述,有坦白表現(xiàn),依法可從輕處罰。娜娜為獲取非法報酬,受人指 使走私毒品,可酌情從輕處罰。故判決被告人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2萬元,附加驅逐出境。
據(jù)娜娜的辯護律師王思魯透露,法院采納了律師認為的被告人有坦白及受他人指使,建議從輕判決的辯護意見,才有上述判罰。
昨日宣判后,被告人娜娜表示服判,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