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市高速執(zhí)法二支隊四大隊執(zhí)法隊員在小三峽收費站例行檢查時遭遇這名“赤腳大仙”。一輛7座面包車滿載乘客,從湖北宜昌上道前往重慶,但駕駛員上道之前就將鞋子放在后備箱里,赤著腳開了200多公里。
面對執(zhí)法隊員詢問,當事司機給出的理由更是讓人啼笑皆非:原來天氣太熱,穿鞋開車有些不舒服,駕駛員原本計劃穿拖鞋上路,但聽別人說穿拖鞋開車會被罰款,于是將鞋子脫下放到后備箱里,干脆赤腳開車。
面對執(zhí)法隊員開具的罰單,當事人表示不解:“明明說的是穿拖鞋不準開車哈,怎么打赤腳也不行呢?哪條法律規(guī)定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