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她用完共享單車后真的忘了鎖車了,回過神來車已經(jīng)不見了......不見了
王女士急忙向客服人員反饋此事,客服人員依據(jù)王女士提供的單車編號,通過GPS來定位,可最后還是找不到車。
隨后王女士向轄區(qū)派出所報案,不過,由于車輛歸屬摩拜公司所有,王女士作為用戶,報案的訴求也遭到拒絕。摩拜客服人員則告訴王女士,如果單車最終丟失,需要賠付約2000元的車款。 而在單車丟失的過程中,摩拜平臺持續(xù)在計費。
好在事發(fā)大概24小時后,她的手機顯示單車終于停止使用了。這意味著有人將她此前使用的單車上了鎖,重新回歸市場。
共享單車運營采用這樣的制度,在使用期間,因為用戶未鎖車造成的費用、車輛丟失問題,由用戶承擔責任,安全鎖車之后,用戶就可以免責了。不過,生活中,像王女士這樣忘記鎖車的案例,也是難免會發(fā)生的,有沒有更好的機制,來完善這一缺陷呢?